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如下: *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的计算基础是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如果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按照60%计算;如果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按照3倍计算。如果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则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