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参数”设置`"C:\Program Files (x86)\Google\Chrome\Application\chrome.exe"` 实际上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参数”给某个程序传递的值,而是直接指定了一个可执行文件的路径。 在描述中,“输入”属性中的“参数”通常用于为某个程序或脚本提供额外的命令行参数。但是,在这个具体例子中,给定的路径`"C:\Program Files (x86)\Google\Chrome\Application\chrome.exe"`实际上是谷歌Chrome浏览器的完整路径。 现在,根据给出的选项: - “本机中谷歌浏览器的所在位置”:这是正确的描述,因为它指向了Chrome浏览器的安装位置。 - “以上说法都不正确”:这是不正确的,因为上述描述是准确的。 - “程序所在位置”:虽然这个描述是模糊的(因为它没有明确是哪个程序),但在这个上下文中,它可以被解释为指的是Chrome浏览器的位置,因此它是相关的,但不如“本机中谷歌浏览器的所在位置”准确。 - “准备文件的所在位置”:这与提供的路径不符,因为路径指向的是一个可执行文件,而不是一个“准备文件”。 因此,正确的答案是:“本机中谷歌浏览器的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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