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自律公约》是由中国互联网协会组织业界企业和专家共同制定的一项行业自律公约,以下是对该公约的详细解析: ### 一、制定背景与目的 * **背景**:2012年,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领域因机器人协议(robots协议)引发了多起纷争,如360和百度的争议,这促使业界更加重视行业规则的构建和遵守。 * **目的**:为规范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保护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合理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国互联网搜索引擎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 二、公约内容 该公约共四章、二十二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总则**: * 明确了公约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 强调了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应遵循守法、诚信、公平、中立、客观的基本原则,以及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互联网精神。 2. **自律内容**: * 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开展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 * 自觉执行抵制淫秽、色情等违法和不良信息自律规范的规定。 * 遵循国际通行的行业惯例与商业规则,遵守机器人协议(robots协议)。 * 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尊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 有义务协助保护用户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3. **公约的执行与监督**: * 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工作委员会为本公约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本公约的签署和实施。 * 签署单位应当自觉遵守本公约各项规定,违反本公约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 签署单位之间发生争议和纠纷时,应本着维护行业整体利益的原则,争取以协商方式解决。 4. **附则**: * 规定了公约的修订、签署与退出等事项。 * 明确了公约的解释权和施行日期。 ### 三、发起单位与签署情况 * **发起单位**:百度、即刻搜索、盘古搜索、奇虎360、盛大文学、搜狗、腾讯、网易、新浪、宜搜、易查无限、中搜等12家单位共同发起了该公约。 * **签署情况**:这些发起单位在现场共同签署了公约,表示将自觉遵守自律公约各项规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 四、意义与影响 * 该公约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我国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行业的发展、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 它倡导了行业自律,促进了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企业的健康成长和良性发展。 综上所述,2012年《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自律公约》是我国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行业的一项重要自律规范,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该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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