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内包袋塑料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物理性能标准、印刷与标识标准以及卫生指标标准**,具体如下: ### 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内包袋塑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GB 4806.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该标准规定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方法、迁移试验、标签标识以及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食品内包袋塑料应使用符合该标准的食品级材质,以确保其不会对食品造成污染,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 二、物理性能标准 食品内包袋塑料需要满足一定的物理性能要求,如**拉断力、断裂标称应变(断裂伸长率)、剥离力、封合强度、抗摆锤冲击能**等。这些性能指标反映了塑料袋在使用过程中的耐用性和可靠性。例如,拉断力是指试样受拉力作用发生断裂时的最大应力,断裂标称应变则是指试样断裂时原始标距单位长度的增量。良好的物理性能可以确保食品内包袋塑料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不易破裂,从而保护食品免受外界环境的污染。 ### 三、印刷与标识标准 食品内包袋塑料的印刷与标识应符合相关标准,如**GB/T 21660**等。塑料袋上应有清晰的印刷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标准编号、规格、公称承重、生产厂家等信息。这些信息有助于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基本情况,并选择符合自己需求的食品内包袋塑料。同时,对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袋,还应印有“食品用”或“食品直接接触用”等字样,以明确其用途。 ### 四、卫生指标标准 食品内包袋塑料的卫生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如**溶剂残留量、甲苯二胺含量、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含量**等。这些指标反映了塑料袋在使用过程中可能析出的化学物质量,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例如,溶剂残留量是指单位面积塑料复合膜(袋)中残留溶剂的量,包括溶剂残留总量和苯系溶剂两项指标。苯类溶剂对人的神经系统、呼吸道和皮肤都有刺激作用,因此应严格控制其残留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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